3187
美元柜台
9187
主要特性
• 持有多元化的房託项目,包括办公室、住宅、酒店、货仓、医院、商场、停车场等,地区包括亚洲,美国及欧洲
• 轻松地参与不同地区的房託,减低投资成本
• 歷史上房託与大市的相关性较低
*注意:根据由标普道琼指数之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纽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的指数单张。正数派息率並不代表正数回报
重要资料
重要资料
三星亚太高息房地产信託(新西兰除外)ETF(「子基金」)是三星ETF信託II的子基金,而三星ETF信託II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伞子单位信託。子基金的单位(「基金单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基金单位如上市股票一样在联交所买卖。子基金是《单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则》(「守则」)第8.6章规定的被动式管理的跟踪指数交易所买卖基金,惟並非根据《房地产投资信託基金守则》获认可。
子基金是直接投资于相关指数(定义见下文)成分证券的实体ETF。
1. 一般投资风险
- 子基金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因此阁下在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概不保证可取回本金。
2. 货币风险
- 子基金的相关投资可以子基金基准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可能受这些货币与基准货币之间匯率的波动及匯率管制的变化的不利影响。
3. 亚太区市场房地产行业的集中风险
- 子基金的投资集中于单一地区(亚太区)的房地产行业。与其他具有较多元化投资组合的基金相比,子基金的价值可能较为波动。
- 子基金的价值可能较容易受影响亚太区特定市场(新加坡、香港、澳洲、日本和南韩)的经济、政治、政策、外匯、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等方面不利的情况影响。
4. 与投资于房地产基金相关的风险
- 一般:子基金投资于房地产基金,因此投资者须承受直接拥有房地产的风险,以及与房地产基金的组织结构和营运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
- 房地产行业风险:房地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受到其拥有或营运的相关物业的价值变化所影响,而且很可能会受到房地产市场的表现所影响。房地产基金的价值可能受到多项因素影响,从而影响子基金的表现,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i) 一般经济及市场状况变动;(ii) 房地产物业价值变动;(iii) 与当地经济状况、过度建设及竞争加剧有关的风险;(iv) 物业税及营运开支增加;(v) 土地分区法律改变;(vi) 租金收入、社区价值或物业对租户的吸引力改变;(vii) 融资供应状况;(viii) 利率和槓桿水平变动;(ix) 专业的管理技能;及 (x) 意外事故或征用损失。
- 营运及管理风险:房地产基金的表现和价值取决于专业的管理技能,而其投资可能集中于数目较少的物业,或集中于某一地区或某一类型物业。此外,房地产基金亦严重依赖现金流量,尤其依赖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若承租人违责,房地产基金在执行其权利时可能有所延误,而且为保障其投资可能会引致大量成本。此外,就房地产基金本身的支出而言,子基金将须按比例承担有关支出。子基金层面的任何股息政策或支付的股息,並不代表相关房地产基金的股息政策或支付的股息。
- 利率风险:利率波动可能会导致房地产基金的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成本增加,並可能对物业市场的活动水平带来负面影响。房地产基金的财务状况及其作出分派的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利率变动亦可能影响房地产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
- 流动性风险:房地产基金(与其他股票相比)的流动性较弱,可能会影响子基金以预期价格和时间买入或出售有关资产的能力,因此可能对子基金的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 监管风险:房地产收益和价值可能会受到适用的当地及外国法例(包括税务法例),以及政府行动的不利影响。房地产基金亦可能无资格获享有利的监管待遇。
- 槓桿风险:房地产基金可能会使用槓桿,因而令投资风险增加,並须承受债务融资所涉及的相关风险,在利率上升期间可能会对房地产基金的营运和市值产生不利影响。与房地产基金使用槓桿有关的财务契约可能会影响房地产基金有效营运的能力。若房地产基金清盘,其资产首先会用作偿还债权人,而持有人将只可从余下的任何资产中获得分配。
5. 亚太区市场风险
- 子基金将投资于亚太区,而区内某些交易所可能有权暂停或限制任何证券在相关交易所买卖。政府或监管机构亦可实施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政策。
- 子基金将投资于亚太区,而区内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限制外国投资或匯回收益、资本或出售证券所得收益,或可能会干预外匯匯率。子基金投资于这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招致较高的成本。这些限制可能会局限子基金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能力,导致子基金延迟投资或匯回资本,以及影响子基金跟踪相关指数表现的能力。
6. 新指数风险
- 相关指数是一项新指数,仅于2020年4月27日推出。因此,相对于其他营运歷史较长,並跟踪较成熟指数的ETF,子基金可能须承受较高的风险。
7. 多柜台风险
- 倘基金单位在各柜台之间的跨柜台转换暂停,及/或经纪和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服务水平有任何限制,单位持有人将仅能在一个柜台买卖其基金单位,从而妨碍或延误投资者的买卖。在各柜台买卖的基金单位的市价可能相距甚远。
- 因此,投资者在联交所买入或卖出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时,其所支付的可能较多于或所收到的可能较少于就美元买卖基金单位所付或所得的款额,反之亦然。
8. 其他货币分派风险
- 投资者应注意,所有基金单位的分派额仅以基准货币(美元)支付。倘若单位持有人並无美元账户,有关单位持有人或须承担将分派额从美元折算为港币或任何其他货币的有关费用和收费。单位持有人亦可能须承担与处理分派额有关的银行或财务机构的费用和收费。建议单位持有人向其经纪查询有关分派的安排。
9. 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作出分派的风险
- 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支付股息相当于退还或提取投资者部分原有之投资或任何归属于该原有投资的资本收益。上述任何分派额可导致子基金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10. 被动式投资风险
- 在正常市况下,子基金並不会以「主动方式管理」,因此,即使相关指数的走向不利,管理人亦不会采取任何临时的防御措施。当相关指数下跌时,子基金的价值亦会下跌,投资者或会损失其相当部分的投资。在特殊市况及/或极端情况下,为符合子基金及单位持有人的最佳利益,管理人可能会采取临时防御措施以保护子基金。
11. 跟踪误差风险
- 子基金可能须承受跟踪误差风险,即其表现未必可确切跟踪相关指数表现的风险。此跟踪误差可能基于所采用的投资策略及/或费用及支出。管理人将监控及努力管理该风险,並尽量减低跟踪误差。概不能保证于任何时候均可确切地或完全复制相关指数的表现。
12. 交易风险
- 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买卖价格由基金单位的供求等市场因素主导。因此,基金单位可能按子基金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买卖。
- 由于投资者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基金单位将支付若干收费(例如交易费及经纪费),投资者在联交所购买基金单位时可能须支付多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款项及在联交所出售基金单位时可能收到少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款项。
13. 交易差异的风险
- 由于子基金所投资的市场可能于基金单位並未有报价之时开市,子基金投资组合内有关证券的价值可能在投资者未能购入或出售子基金的基金单位之日变更。
- 子基金所投资的市场与联交所交易时段的差异,亦可能增加基金单位价格相对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水平。
- 在若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对买卖价上落的交易波幅设有限制,但在联交所上市的基金单位则沒有。此项差异亦可能增加基金单位价格相对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水平。
14. 终止风险
- 子基金在若干情况下或会提前终止,例如相关指数不再可供作为基准或子基金的规模跌至500万美元以下。子基金终止时,投资者未必能取回其投资,而且可能会蒙受损失。
15. 对庄家依赖及流动性的风险
- 虽然管理人将尽其最大努力订立安排,以令每个柜台至少一名庄家(可能是同一名庄家)为基金单位维持市场,而且每个柜台至少有一名庄家(可能是同一名庄家)在根据有关造市协议规定终止造市安排之前发出至少三个月的通知,但若港币或美元买卖基金单位沒有庄家或只有一名庄家,基金单位在市场的流动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亦概不能保证任何庄家活动将会奏效。
产品视频
基金目标及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提供在扣除费用及支出前紧贴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新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相关指数」)表现的投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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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若采用完全复制策略並不有效或切实可行,或在管理人认为符合子基金及单位持有人最佳利益的情况下,管理人可采用代表性抽样策略。 |
相关指数 | 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新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 |
产品基础货币 | 美元 |
交易货币 | 港元 - 港元柜檯 美元 - 美元柜檯 |
增设/赎回 | 现金(只限美元) |
分派政策 |
就所有基金单位(不论是在港币柜台或美元柜台买卖)拟每季度(每年三月、六月、九月 及十二月)(如有)以美元分派,由管理人酌情决定。若子基金的营运成本高于子基金就其现金及所持有投资产品所得的收益,则可能不支付分派。分派可由管理人酌情决定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以及收入支付。 注意:避免引起疑问,请注意于2020年12月不会作出分派。 |
基金经理 | 三星资产运用(香港)有限公司 |
投资顾问 | Samsung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登记处 | Tricor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 |
iNAV 计算代理人 | ICE Data |
基金资料
基金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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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上市日期 | 2020年10月15日 |
财政年度 | 3月31日 |
资产类别 | 股票 |
股本投资 | 以股票为基础 |
註册地 | 香港 |
总资产淨值 (美元) | 12,796,489至 2024-11-20 |
已发行基金单位 | 6,600,000至 2024-11-20 |
管理费* | 资产净值每年0.65% |
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 | 1.53% |
基础货币 | 美元 |
*请注意,此等费用在向单位持有人发出一个月通知后可增至允许的最高水平。有关须支付的费用及收费、该等费用的允许最高收费以及可能由子基金承担的其他持续性费用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发行章程「费用及支出」一节。
^经常性开支比率数字是基于子基金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止的中期报告 2023(未审核)所载的支出的年度化数字,以子基金同期的平均资产净值的某个百分率表示。此数字可能每年变更。
即日预计资产淨值
- 三星资产运用(香港)有限公司网站的即日预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数据」)由 ICE Data Indices 提供,並在香港交易时间内每隔15秒更新一次。该数字仅供说明及参考之用。
- 每基金单位接近实时的指示性港币资产净值使用实时的港币:美元外匯匯率计算 – 其计算方法是将每基金单位接近实时的指示性美元资产净值乘以使用ICE Data Indices LLC.提供的实时港币:美元外匯匯率报价。
市场资料
日期 | 最后作价 | 变动 | 变动率(%) | |
---|---|---|---|---|
官方的每基金单位资产淨值(港元) * | 2024-11-20 | 15.0914 | -0.0699 | -0.46% |
每基金单位港元收市价 | 2024-11-20 | 15.0500 | -0.1500 | -0.99% |
官方的每基金单位资产淨值(美元) | 2024-11-20 | 1.9389 | -0.0090 | -0.46% |
每基金单位美元收市价 | 2024-11-20 | 1.9335 | -0.0194 | -0.99% |
* 每基金单位的最后收市港币资产净值属指示性,仅供参考。其计算方法是将每基金单位的最后收市美元资产净值乘以使用WM Reuters于同一交易日伦敦时间下午四时提供的港币匯率报价得出的假定外匯匯率。香港市场收市时,每基金单位的官方最后收市美元资产净值及每基金单位的指示性最后收市港币资产净值将不会予以更新。
指数资料
相关指数 | 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新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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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说明 |
相关指数是自由流通市值加权指数,用以量度标普亚太区房地产投资信託指数(「母指数」)内股息率最高的30只房地产基金的表现,不包括在新西兰註册的房地产基金。相关指数涵盖在新加坡、香港、澳洲、日本和南韩註册的成分股。 相关指数由标普道琼斯指数 (「指数提供者」)编制和公佈。管理人(及其每名关连人士)均独立于指数提供者。 相关指数是一项净总回报指数。净总回报指数致力复制涵盖相关指数成分股的投资组合按照把股息等所得付款(在扣除任何预扣税或持有相关指数成分股的投资者一般须承担的其他金额后)再投资的基础计算的整体回报。相关指数以美元计值和报价。 |
指数提供者 | 标普道琼斯指数 |
货币 | 美元 |
交易资料
港元交易单位 | 美元交易单位 | |
---|---|---|
交易所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主板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主板 |
上市/买卖日期 | 15 Oct 2020 | 15 Oct 2020 |
主要交易所时区 | GMT(格林威治标准时间)+8 | GMT(格林威治标准时间)+8 |
交易所编码 | 3187 | 9187 |
彭博编码 | 3187 HK | 9187 HK |
ISIN | HK0000656956 | HK0000656964 |
每手买卖单位 | 200 个基金单位 | 200 个基金单位 |
交易货币 | 港元 | 美元 |
配置
槓桿作用 | 否 |
---|---|
积极管理 | 否 |
掉期基础 | 否 |
衍生工具基础 | 否 |
证券借贷 | 否 |
参与交易商
参与交易商 |
---|
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
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ABN AMRO Clearing Hong Kong Limited |
德意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 |
未来资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奕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韩国投资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华盛资本証券有限公司 |
庄家
港元柜台 | 美元柜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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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场庄家名单连结 | 最新市场庄家名单连结 |
产品文件
日期 | 标题 |
---|---|
2024-08-06 | 发行章程 |
2024-09-30 | 2024年9月基金月报 |
2024-04-30 | 产品资料概要 |
2024-07-31 | 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3-11-30 | 中期报告 2023 |
2023-07-27 | 年度报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 |
2022-11-29 | 中期报告 2022 |
更多
|
日期 | 标题 |
---|---|
2024-08-06 | 发行章程 |
2024-09-30 | 2024年9月基金月报 |
2024-04-30 | 产品资料概要 |
2024-07-31 | 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3-11-30 | 中期报告 2023 |
2023-07-27 | 年度报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 |
2022-11-29 | 中期报告 2022 |
2022-07-25 | 年报2021 |
2021-11-30 | 中期报告 2021 |
日期 | 标题 |
---|---|
2024-09-10 | 分派公告 |
2024-09-02 | 分派公告 |
2024-06-11 | 分派公告 |
2024-06-05 | 分派公告 |
2024-07-31 | 公告 - 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4-03-11 | 分派公告 |
2024-03-06 | 分派公告 |
2023-12-08 | 分派公告 |
2023-12-05 | 分派公告 |
2023-11-30 | 公告- 中期报告2023 |
2023-09-18 | 公告 |
2023-09-12 | 分派公告 |
2023-09-07 | 分派公告 |
2023-07-27 | 公告 - 年报 |
2023-06-12 | 分派公告 |
2023-06-07 | 分派公告 |
2023-03-14 | 分派公告 |
2023-03-09 | 分派公告 |
2022-12-09 | 分派公告 |
2022-12-06 | 分派公告 |
2022-11-29 | 公告 - 中期报告 2022 |
2022-09-13 | 分派公告 |
2022-09-07 | 分派公告 |
2022-07-25 | 公告 年报 |
2022-06-13 | 分派公告 |
2022-06-08 | 分派公告 |
2022-03-14 | 分派公告 |
2022-03-09 | 分派公告 |
2021-12-13 | 分派公告 |
2021-12-07 | 分派公告 |
2021-11-30 | 公告- 中期报告2021 |
2021-10-22 | 公告 -更改核數師 |
2021-09-13 | 分派公告 |
2021-09-07 | 分派公告 |
2021-06-11 | 分派公告 |
2021-06-07 | 分派公告 |
2021-03-16 | 分派公告 |
2021-03-05 | 分派公告 |
2021-02-02 | 有关子基金投资策略增加证券借出交易及变更分派频率之公告 |
基金表现
1月 | 3月 | 6月 | 1年 | 年初至今 | 成立至今 | |
---|---|---|---|---|---|---|
三星亚太高息房地产信託(新西兰除外)ETF | -7.48% | -4.57% | -0.07% | 1.67% | -8.01% | -6.96% |
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新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 | -7.32% | -4.22% | 0.84% | 3.33% | -6.73% | -2.40%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
三星亚太高息房地产信託(新西兰除外)ETF | - | - | - | - | 4.79% | -13.99% | 2.70% |
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新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 | - | - | - | - | 5.91% | -13.28% | 3.80% |
- 过往表现並非将来业绩的指标
- 基金表现按资产净值比较,以美元计算,並假定股息用于再投资。指数表现是以美元计算,根据扣除税项的总回报而得出。
- 这些数据显示子基金于上述历年的价值升跌。
- 如选择的时段沒有足够的数据,则未能提供过去的表现。由于这是新成立的子基金,因而未有足够数据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往绩指标。
- 投资者在联交所购入或出售基金单位时支付的若干收费(例如交易费用及经纪费)及溢价或折价买卖因素沒有计算在内,这可能导致此回报表现不尽反映投资者的实况。
- 投资涉及风险,阁下未必能取回投资本金(不限于此风险),有关详情请参阅ETF发行章程
- 基金上市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 相关指数: 标普高收益亚太地区(新西兰除外)房地产投资信託精选指数
跟踪偏离度 / 误差
跟踪偏离度(TD)
跟踪偏离度是 ETF 和其基准/指数于某特定时间内的差额。
跟踪误差(TE)
跟踪误差量度 ETF 如何准确地追踪其基准/指数。它是回报差额的波动率(按标准差量度)。
跟踪偏离度(TD) (至 2024-10-31) 上市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
跟踪误差(TE) (至 2024-10-31) 上市日期: 2020年10月15日 |
---|---|
自上市起实际跟踪偏离度: -4.64% 过往一年跟踪偏离度(TD)^: -1.87% 歷年跟踪偏离度 2023 : -1.10% 歷年跟踪偏离度 2022 : -0.75% 歷年跟踪偏离度 2021 : -1.12% 歷年跟踪偏离度 2020 : NA |
过往一年跟踪误差^ : 0.33% ^根据上一个年度交易日的数目作年度化计算 ^跟踪误差量度每日跟踪偏离度的标准差,该标准差根据过去1年每日跟踪偏离度计算 |
追踪偏离度图表
基金持股 截至 2024-11-20
名称 | 股票代码 | 比重 |
---|---|---|
领展 | 823 | 10.44% |
森特瑞集团 | SCG | 7.92% |
凯德综合商业信托 | CICT | 6.96% |
凯德腾飞房地产投资信托 | CLAR | 5.99% |
Stockland | SGP | 5.26% |
日本大都会基金投资公司 | 8953 | 5.17% |
KDX不动产投资公司 | 8972 | 4.98% |
无敌投资公司 | 8963 | 3.99% |
GPT GROUP | GPT | 3.85% |
Mirvac Group | MGR | 3.63% |
欧力士JREIT公司 | 8954 | 3.60% |
Vicinity有限公司 | VCX | 3.57% |
Dexus | DXS | 3.20% |
丰树工业信托 | MINT | 3.16% |
丰树物流信托 | MLT | 2.80% |
积水房屋不动产投资信托公司 | 3309 | 2.59% |
INDUSTRIAL & INFRASTRUCTURE | 3249 | 2.33% |
吉宝数据中心房地产投资信托 | KDCREIT | 2.04% |
AEON REIT INVESTMENT CORP | 3292 | 1.91% |
丰树泛亚商业信托 | MPACT | 1.89% |
星狮物流及工业信托 | FLT | 1.83% |
新达不动产投资信托 | SUN | 1.67% |
星狮地产信托 | FCT | 1.66% |
Activia房地产公司 | 3279 | 1.65% |
DAIWA OFFICE INVESTMENT CORP | 8976 | 1.53% |
全国仓储REIT | NSR | 1.47% |
吉宝房地产信托 | KREIT | 1.35% |
Frontier不动产投资公司 | 8964 | 1.34% |
Charter Hall Long Wale REIT | CLW | 1.13% |
区域集团 | RGN | 1.08% |
显示所有 |
派息纪录
除净日 | 记录日期 | 付息日 | 每股股息 (美元) |
---|---|---|---|
2024-09-20 | 2024-09-23 | 2024-09-30 | 0.0375 |
2024-06-20 | 2024-06-21 | 2024-06-28 | 0.018 |
2024-03-20 | 2024-03-21 | 2024-03-28 | 0.029 |
2023-12-19 | 2023-12-20 | 2023-12-29 | 0.017 |
- 资料将会在第一期派息后显示。
- 拟每季度(每年三月、六月、九月 及十二月)(如有),由管理人酌情决定。所有基金单位(不论是在港币柜台或美元柜台买卖)将只以美元支付分派额。若子基金的营运成本高于子基金就其现金及所持有投资产品所得的收益,则可能不支付分派。分派可由管理人酌情决定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以及收入支付。
- 避免引起疑问,请注意于2020年12月不会作出分派。
“可供分派净收入”是指(i)净投资收益(即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扣除费用及开支)归属于有关单位类別,也可能包括已实现净收益(如有)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然而,“可供分派净收益”不能包含未实现收益净额。(ii )未声明及未派发的“可供分派净收入”,可以结转为同一财政年度内的下一个週期可供分派净收入。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已经累积並宣布在之后的财政年度的“可供分派净收入”,可被视为该财政年度的“可供分派净收入。然而 ,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已经累积但沒有宣布的“可供分派净收入”,而在该财政年度结束后立即在下次派息日支付的股息应作为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本”部分。(iii)如基金可以从总收入支付股息,而从资本部分支付所有的基 金费用及开支,所有从资本部分支付的费用及开支必须从总投资收益扣除来计算出“可供分派净收入”。
过去十二个月最近期股息的组成(即从(i)可供分派净收入及(ii)资本派付的相对款额)可向基金经理索取及于http://www.samsungetfhk.com 查阅。基金经理可修改上述有关从资本支付费用及╱或股息的派息政策,但须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事先批准,並向投资者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事先通知。
警告:
注意: 正数可分配收益率並不表示正回报或保证分派的意思。投资者不应仅基于过往分派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应参考本产品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发行文件(如产品资料槪要)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包括产品特性及风险因素。
关于资本支付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的重要资料
- 管理人可酌情决定以资本或总收入向单位持有人作出现金分派(而同时将产品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及支出记入产品的资本/以产品的资本支付),以致增加可供分派的收入以支付分派,而实际上是以资本支付分派。
- 以资本支付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等于投资者获得部分原投资额回报或撤回其部分原投资额或可归属于该原投资额的资本收益。任何涉及以产品的资本支付或实际以产品的资本支付任何分派的做法,可能导致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 若英文译本与中文译本之间有任何差异 ,则 以 英文译本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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