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资料
重要资料
三星区块链技术ETF(「子基金」)是三星ETF信託的子基金,而三星ETF信託是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伞子单位信託基金。子基金的单位(「基金单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基金单位如上市股票一般在联交所买卖。本基金是根据证监会发佈的《单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则》(「守则」)第8.10 章规定的主动式管理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1. 投资风险
• 子基金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因此阁下在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概不能保证一定可付还本金。
2. 主动投资管理风险
• 子基金采取主动管理投资策略。子基金並不拟跟踪任何指数或基准,管理人亦不会进行模拟或代表性抽样。管理人作出的投资选择及/或执行的程序可能导致子基金表现逊于其他具有类似目标的跟踪指数基金,因此子基金可能无法实现其目标。
3. 股票市场风险
• 子基金的股本证券投资须承受一般市场风险,其价值可能受若干因素影响而波动,例如投资情绪、政治及经济情况的变化及与发行人有关的特定因素。
• 子基金可投资于小型及/或中型资本公司。与较大型资本公司相比,小型资本及中型资本公司的股票一般流动性较低,其股价亦较容易受不利的经济发展影响。
• 为子基金股本证券进行交易的某些证券交易所可能有权暂停或限制任何证券在相关交易所买卖。政府或监管机构亦可实施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政策。
4. 与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新技术风险:使用分佈式分类账技术进行资产交易的机制仍处于迅速发展阶段。未能扩大使用区块链技术,可能会对子基金的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 安全风险:在区块链进行交易的条件之一,是需要使用加密密钥以进入用户账户。倘若公司依赖分类账,在区块链进行交易所需的私钥或公钥被盗窃、丢失或损毁亦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或营运产生不利影响。
• 网络攻击风险: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公司容易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或漏洞。网络安全事件亦可能引发私隐问题。有关风险可能会导致业务或用户数据或资料上的重大损失,並对其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知识产权风险: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公司的业务运作相当依赖知识产权及牌照保护。获得专利批准的成本、专利侵权诉讼的成本、产品失去专利权、版权或商标保护,均可能导致法律、财务、营运和声誉上的负面后果,並可能对子基金的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 监管风险:区块链公司的监管环境正在迅速发展。尤其是,一些目前基本上不受监管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新法规的监管,例如数码商品及其相关平台。遵守有关法律及规例可能代价高昂。从事区块链活动的公司可能会面对不利的监管行动。凡此种种均可对子基金可能投资的公司的业务运作及/或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子基金的资产净值。
• 第三方产品风险:如使用第三方产品建构区块链系统,这些产品可能包含公司无法控制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这可能会对子基金可能投资的公司的业务运作及/或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子基金的资产净值。
• 对互联网依赖的风险:区块链的运作需要依赖互联网。若互联网连接发生严重中断,可能会阻碍区块链技术的运作。区块链技术的某些特性可能会降低协调回应的可能性,导致欺诈或网络攻击的风险增加。这可能对子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 营运歷史有限的风险:子基金对涉及区块链技术的公司持有较高投资比重,而这些公司均设有技术主题。许多对这些对技术主题作出较高比重业务投资的公司的营运歷史相对较短。此外,这些行业的公司可能面对巨大而且往往无法预测的增长率变化及对合资格人士服务的竞争。若子基金投资于任何该等公司,其投资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半导体行业风险:子基金可能投资于涉及半导体开发及供应的公司,因此须承受半导体行业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例如高昂的资金成本、高度依赖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波动性较高。
• 互联网公司风险:子基金可能投资于互联网公司,因此对这类公司的风险特別敏感,例如无法预测的市场变动、对合资格人士服务的竞争,以及政府对互联网行业的干预。
• 软件行业风险:区块链公司可能参与新软件的开发,因此亦会受到影响软件行业的风险所影响,例如激烈竞争、激进定价、技术创新、其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漏洞,以及复杂的法律及规例。
5. 与投资于加密货币期货ETF相关的风险
• 子基金对加密货币期货ETF的投资须承受投资于加密货币期货的风险,包括:(i) 价格波动大;(ii) 转仓成本高(即以较高价格把即将到期的合约转换为较长期的合约所引致的损失);及 (iii) 流动性及操作风险,若ETF持有大量期货持仓及/或须符合有关各方所施加的持仓限制或其他强制性措施,则有关风险可能会加剧。此外,在短期或长期内,加密货币期货的表现与相关加密货币的表现可能並非高度相关。
6. 行业集中风险
• 子基金的投资集中于区块链公司,与其他经济行业相比,此类公司的价格表现可能会出现相对较大的波动。相对于拥有较多元化投资组合的基金,子基金的价值可能更为波动,並可能更易受到影响有关行业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匯、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所影响。
7. 与预託证券相关的风险
• 相比于直接投资相关股票,投资预託证券可能带来额外风险,包括託管银行並无把自有资产与相关股票分隔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因为预託证券的流动性一般低于相关股票)。这可能对子基金的表现及/或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预託证券持有人一般並不享有与直接持有相关股票的股东相同的权利。预託证券的表现亦可能受到相关费用的影响。
8. 货币风险
• 子基金的相关投资可以子基金基础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及其表现可能受到这些货币与基础货币之间匯率的波动及匯率管制变动的不利影响。
9. 证券借贷交易风险
• 证券借贷交易可能涉及借贷人或许未能适时偿还所借的证券的风险,而抵押品的价值可能跌至低于借出证券的价值。
10. 其他货币分派风险
• 投资者应注意,所有基金单位的分派额仅以基础货币(美元)支付。倘若有关基金单位持有人並无美元账户,基金单位持有人或须承担将分派额从美元折算为港元或任何其他货币的有关费用和收费。基金单位持有人亦可能须承担与处理分派额有关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费用和收费。建议基金单位持有人向其经纪查询有关分派的安排。
11. 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作出分派的风险
• 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支付股息,相当于退还或提取投资者部分原有之投资或任何归属于该原有投资的资本收益。上述任何分派额可能导致子基金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12. 交易风险
• 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成交价受诸如基金单位的供求等市场因素带动。因此,基金单位可能以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买卖。
• 由于投资者在联交所购入或出售基金单位时将支付若干收费,这表示投资者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基金单位时可能分別须支付多于或收到少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款项。
13. 交易差异的风险
• 由于子基金所投资的市场开放时间可能正值基金单位沒有报价之时,子基金投资组合内有关证券的价值在投资者不能买卖子基金的基金单位之日可能有变动。
• 子基金所投资的市场与联交所交易时段不同或会增加基金单位价格相对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程度。
• 在若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对买卖价上落的交易波幅设有限制,但在联交所上市的基金单位则无此限制。此项差异亦可能增加基金单位价格相对于子基金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价程度。
14. 对庄家依赖的风险
• 虽然管理人将尽其最大努力订立安排,以令至少有一名庄家为基金单位维持市场,而且至少有一名庄家在终止做庄之前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但若基金单位沒有或只有一名庄家,基金单位在市场的流动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概不保证任何做庄活动均有效。
15. 终止的风险
• 子基金在若干情况下或会提前终止,例如子基金的规模跌至少于500万美元。基金单位持有人于子基金终止时收到的分派,可能少于基金单位持有人最初投资的资本並造成损失。
产品视频
基金目标及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子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透过主要投资于积极参与区块链技术开发及/或使用的公司(「区块链公司」)的股本证券,致力实现长期资本增长,惟概不能保证子基金一定会达到其投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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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 主动型管理。为实现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子基金将主要(即其资产净值的至少70%)投资于区块链公司的全球股本证券。 |
产品基础货币 | 美元 |
交易货币 | 港元 |
增设/赎回 | 现金(只限美元)或结合现金(只限美元)与实物 |
分派政策 |
就所有基金单位每年(一般为每年十二月)(如有)以美元分派,由管理人酌情决定。若子基金的营运成本高于其现金及所持有投资产品产生的收益,则可能不支付分派。分派可由管理人酌情决定从资本或实际从资本以及收入支付。 |
基金经理 | 三星资产运用(香港)有限公司 |
受托人及登记处 | 滙丰机构信託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投资顾问 | Amplify Investments LLC |
iNAV 计算代理人 | ICE Data |
基金资料
基金成立日期 | 2022年6月22日 |
---|---|
联交所上市日期 | 2022年6月23日 |
财政年度 | 3月31日 |
资产类别 | 股票 |
股本投资 | 以股票为基础 |
註册地 | 香港 |
总资产淨值 (美元) | 23,321,500至 2024-12-19 |
已发行基金单位 | 5,378,700至 2024-12-19 |
管理费* | 资产净值每年0.85% |
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 | 1.09% |
基础货币 | 美元 |
*请注意,此等费用在向单位持有人发出一个月通知后可增至允许的最高水平。有关须支付的费用及收费、该等费用的允许最高收费以及可能由子基金承担的其他持续性费用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发行章程「费用及支出」一节。
^经常性开支比率数字是基于子基金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止的中期报告 2023(未审核)所载的支出的年度化数字,以子基金同期的平均资产净值的某个百分率表示。此数字可能每年变更。
即日预计资产淨值
- 三星资产运用(香港)有限公司网站的即日预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数据」)由 ICE Data Indices 提供,並在香港交易时间内每隔15秒更新一次。该数字仅供说明及参考之用。
- 每基金单位接近实时的指示性美元资产净值以实时的港币:美元外匯匯率计算 – 其计算方法是将每基金单位接近实时的指示性港币资产净值乘以使用ICE Data Indices LLC提供的实时港币:美元外匯匯率报价。
市场资料
日期 | 最后作价 | 变动 | 变动率(%) | |
---|---|---|---|---|
官方的每基金单位资产淨值(港元) * | 2024-12-19 | 33.6863 | -0.8051 | -2.33% |
每基金单位港元收市价 | 2024-12-19 | 34.7600 | -1.8400 | -5.03% |
官方的每基金单位资产淨值(美元) | 2024-12-19 | 4.3359 | -0.1026 | -2.31% |
* 每基金单位的最后收市港币资产净值属指示性,仅供参考。其计算方法是将每基金单位的最后收市美元资产净值乘以使用Reuters Composite 于同一交易日的纽约收市美国东岸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提供的港币匯率报价得出的假定外匯匯率。香港市场收市时,每基金单位的官方最后收市美元资产净值及每基金单位的指示性最后收市港币资产净值将不会予以更新。
交易资料
港元交易单位 | ||
---|---|---|
交易所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主板 | |
上市/买卖日期 | 2022年6月23日 | |
主要交易所时区 | GMT(格林威治标准时间)+8 | |
交易所编码 | 3171 HK | |
彭博编码 | 3171 HK | |
ISIN | HK0000859063 | |
每手买卖单位 | 50 个基金单位 | |
交易货币 | 港元 |
配置
槓桿作用 | 否 |
---|---|
积极管理 | 否 |
掉期基础 | 是 |
衍生工具基础 | 否 |
证券借贷 | 否 |
参与交易商
参与交易商 |
---|
ABN AMRO Clearing Hong Kong Limited |
未来资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华盛资本証券有限公司 |
韩国投资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
庄家
港元柜台 |
---|
最新市场庄家名单连结 |
产品文件
日期 | 标题 |
---|---|
2024-11-29 | 中期報告 2024 |
2024-10-31 | 2024年10月基金月报 |
2024-04-30 | 产品资料概要 |
2024-07-31 | 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3-11-30 | 中期报告2023 |
2023-07-27 | 年度报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 |
2024-09-06 | 发行章程 |
公告
日期 | 标题 |
---|---|
2024-11-29 | 公告 - 中期報告 2024 |
2024-08-06 | 公告 |
2024-07-31 | 公告 - 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更多
|
日期 | 标题 |
---|---|
2024-11-29 | 公告 - 中期報告 2024 |
2024-08-06 | 公告 |
2024-07-31 | 公告 - 年度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3-11-30 | 公告 - 中期報告 2023 |
2023-09-18 | 公告 |
2023-07-27 | 公告 年报 |
2023-03-22 | 公告 |
2022-06-22 | 公告 子基金指示性资产淨值 |
基金表现
1月 | 3月 | 6月 | 1年 | 年初至今 | 成立至今 | |
---|---|---|---|---|---|---|
三星区块链技术ETF | -3.18% | 29.44% | 29.40% | 53.04% | 47.67% | 115.34%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
三星区块链技术ETF | - | - | - | - | - | - | 82.75% |
- | - | - | - | - | - | - |
• 过往表现並非将来业绩的指标
• 表现以历年末的资产净值作为比较基础,股息不会磙存再作投资
• 这些数据显示子基金于上述历年的价值升跌。
• 如选择的时段沒有足够的数据,则未能提供过去的表现
• 投资者在联交所购入或出售基金单位时支付的若干收费(例如交易费用及经纪费)及溢价或折价买卖因素沒有计算在内,这可能导致此回报表现不尽反映投资者的实况。
• 投资涉及风险,阁下未必能取回投资本金(不限于此风险),有关详情请参阅ETF发行章程
• 基金上市日期: 2022年6月23日
• 每基金单位的最后收市港币资产净值属指示性,仅供参考。其计算方法是将每基金单位的最后收市美元资产净值乘以使用 Reuters Composite 于同一交易日的纽约收市美国东岸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提供的港币匯率报价得出的假定外匯匯率。香港市场收市时,每基金单位的官方最后收市美元资产净值及每基金单位的指示性最后收市港币资产净值将不会予以更新。
基金持股 截至 2024-12-19
名称 | 股票代码 | 比重 |
---|---|---|
FA三星比特币 | 3135 | 9.87% |
Galaxy Digital Holdings Ltd | GLXY | 4.50% |
Core Scientific | CORZ | 4.37% |
Coinbase | COIN | 4.22% |
罗宾汉 | HOOD | 4.20% |
Hut 8 Corp | HUT | 4.15% |
DAIKI SOUND | 3350 | 3.97% |
微策略 | MSTR | 3.42% |
Paypal | PYPL | 3.26% |
布洛克 | SQ | 3.04% |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 | BTDR | 2.72% |
Roblox公司 | RBLX | 2.71% |
Cleanspark | CLSK | 2.66% |
CompoSecure | CMPO | 2.62% |
思佰益 | 8473 | 2.60% |
国际商业机器 | IBM | 2.56% |
Cipher Mining | CIFR | 2.44% |
Opera Ltd | OPRA | 2.41% |
马拉松数位 | MARA | 2.39% |
美卡多 | MELI | 2.00% |
Riot平台 | RIOT | 1.94% |
贝莱德 | BLK | 1.90% |
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 | CME | 1.86% |
GMO网路 | 9449 | 1.80% |
NU控股 | NU | 1.80% |
APPLIED DIGITA | APLD | 1.43% |
DELL TECHNOLO C | DELL | 1.34% |
英伟达 | NVDA | 1.33% |
甲骨文 | ORCL | 1.30% |
Hive Digital Technologies Lt | HIVE | 1.23% |
Digital Garage | 4819 | 1.20% |
星展集团 | DBS | 1.17% |
万事达卡 | MA | 1.15% |
台积电 | TSM | 1.14% |
博通 | AVGO | 1.09% |
Visa | V | 1.04% |
超微半导体 | AMD | 0.92% |
CACI国际 | CACI | 0.83% |
高通 | QCOM | 0.75% |
Customers Bancorp | CUBI | 0.72% |
富兰克林 | BEN | 0.68% |
智慧树 | WT | 0.56% |
阿里巴巴 | 9988 | 0.51% |
CANAAN INC ADR | CAN | 0.50% |
Beyond | BYON | 0.48% |
TERAWULF INC | WULF | 0.41% |
Difference资本金融公司 | MOGO | 0.15% |
BIGG Digital Assets Inc | BIGG | 0.06% |
显示所有 |
派息纪录
除净日 | 记录日期 | 付息日 | 每股股息 |
---|---|---|---|
- 资料将会在第一期派息后显示。
“可供分派净收入”是指(i)净投资收益(即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扣除费用及开支)归属于有关单位类別,也可能包括已实现净收益(如有)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然而,“可供分派净收益”不能包含未实现收益净额。 (ii )未声明及未派发的“可供分派净收入”,可以结转为同一财政年度内的下一个週期可供分派净收入。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已经累积並宣佈在之后的财政年度的“可供分派净收入”,可被视为该财政年度的“可供分派净收入。然而,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已经累积但沒有宣布的“可供分派净收入”,而在该财政年度结束后立即在下次派息日支付的股息应作为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本”部分。(iii)如基金可以从总收入支付股息,而从资本部分支付所有的基金费用及开支,所有从资本部分支付的费用及开支必须从总投资收益扣除来计算出“可供分派净收入”。
过去十二个月最近期股息的组成(即从(i)可供分派净收入及(ii)资本派付的相对款额)可向基金经理索取及于www.samsungetfhk.com 查阅。基金经理可修改上述有关从资本支付费用及╱或股息的派息政策,但须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事先批准,並向投资者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事先通知。
警告:
注意: 正数可分配收益率並不表示正回报或保证分派的意思。投资者不应仅基于过往分派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投资者应参考本产品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发行文件(如产品资料槪要)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包括产品特性及风险因素。
关于资本支付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的重要资料
- 管理人可酌情决定以资本或总收入向单位持有人作出现金分派(而同时将产品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及支出记入产品的资本/以产品的资本支付),以致增加可供分派的收入以支付分派,而实际上是以资本支付分派。
- 以资本支付或实际以资本支付分派,等于投资者获得部分原投资额回报或撤回其部分原投资额或可归属于该原投资额的资本收益。任何涉及以产品的资本支付或实际以产品的资本支付任何分派的做法,可能导致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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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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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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