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性
•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 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監管,而CFTC為美國期貨及期權市場的主要監管機構。該ETF投資於CME上市的比特幣期貨
• 以港元交易
• 為投資於未來加密科技應用鋪平了道路
重要資料
重要資料
三星比特幣期貨主動型ETF(「子基金」)是三星ETF信託III的子基金,而三星ETF信託III是根據香港法律成立的傘子單位信託基金。子基金的單位(「基金單位」)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基金單位如上市股票一般在聯交所買賣。本基金是根據證監會發佈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守則」)第8.10 章規定的主動式管理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1. 一般投資風險
• 子基金並不保證一定可付還本金,而子基金的價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風險因素而下跌。概不能保證子基金一定會達到其投資目標。
2. 主動投資管理風險
• 子基金採取主動管理投資策略。子基金並不擬跟蹤任何指數或基準,管理人亦不會進行模擬或代表性抽樣。管理人為子基金作出的投資選擇及/或執行的程序可能導致子基金表現遜於其他具有類似目標的指數跟蹤基金,因此子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目標。
3. 比特幣風險
• 子基金透過投資於CME比特幣期貨而面臨比特幣風險。相對於傳統證券投資,與比特幣掛鈎的投資可能非常波動,子基金或會面對突如其來的巨額損失,包括全盤損失。投資者有可能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失去投資價值(包括全盤損失)。
• 比特幣及比特幣期貨市場可能缺乏流動性,其價格可能因各種難以評估及不可預見的事件或因素而大幅波動,包括下列各項:
i. 新的創新風險:比特幣為相對較新的創新概念,比特幣市場亦受價格的迅速波動、變動及不確定性所影響。比特幣並無任何機構、政府或法團支持。比特幣網絡持續進一步發展,其認受性及使用受多種難以預測或評估的因素影響。比特幣網絡的發展或比特幣的認受性停滯或逆轉,可能對比特幣的價格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造成不利影響。
ii. 不可預見的風險:基於比特幣迅速演變的性質,包括相關技術的進步、市場干擾及由此產生不可預見的政府干預,投資者可能會面臨目前無法預測的額外風險。
iii. 價格波動的風險:投資於比特幣及相關產品具高度投機性,其價格走勢難以預測。過往,比特幣及比特幣期貨價格一直極為波動。例如,比特幣價格在2022年首11個月下跌約63%。子基金對比特幣期貨的投資價值可能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大幅下跌,包括跌至零。
iv. 有關比特幣及CME比特幣期貨歷史有限的風險:比特幣及比特幣網絡的歷史有限,因此,目前尚未清楚比特幣的所有元素會如何隨時間演變,特別是挖礦者、開發者及用戶之間的監管,以及比特幣的挖礦回報隨時間減少方面的長期安全模式。軟件開發不足或任何其他不可預見和比特幣社群無法解決的挑戰,均可能對比特幣價格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造成不利影響。
v. 在監管較少的場所買賣的風險:比特幣及比特幣交易場所基本上不受規管,因此較易出現欺詐及市場操控情況。在過去數年,許多比特幣交易場所出現欺詐、故障或安全漏洞。透過有關中介機構買賣或持有比特幣的投資者可能只有很少或根本沒有追索權,或會蒙受重大損失。這可能會對比特幣的價值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造成不利影響。
vi. 欺詐、市場操控及安全漏洞風險:比特幣可能面對欺詐、盜竊、操控或安全漏洞、運作或其他影響比特幣交易場所問題的風險。具體而言,比特幣網絡及保管或促進比特幣轉讓或交易的實體容易受到各種網絡攻擊。惡意行事者亦可利用比特幣網絡的代碼或結構缺陷,使其能夠(其中包括)竊取他人持有的比特幣、控制區塊鏈、竊取個人身分資料,或違反協議發行大量比特幣。持有大量比特幣的少數持有人能夠操控比特幣價格。發生任何上述事件均可能對比特幣的價格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造成負面影響。
vii. 比特幣的認受性改變:比特幣的價值受與其使用量有關的風險所影響,概不保證比特幣使用量長遠會持續增加,以支持其價值。比特幣的認受性及/或普及度降低或放緩,可能導致流動性不足、波幅擴大或比特幣價格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大幅下跌。
viii. 監管風險:比特幣、數碼資產及相關產品和服務的監管持續演變及增加。如未來監管行動或政策局限或限制比特幣的使用、比特幣交易或比特幣兌換為法定貨幣的能力,則比特幣需求及價值可能大幅下降。現有監管規例的變動(例如虛擬資產相關產品買賣)亦可能影響子基金實現其投資目標或按計劃運作的能力。
ix. 分叉風險:由於比特幣網絡是一個開源項目,開發者可能會不時建議對比特幣軟件進行修改。如果更新後的比特幣軟件與原始比特幣軟件不兼容,並且有足夠數量(但不一定是大多數)的用戶和挖礦者選擇不遷移到更新後的比特幣軟件,此將導致比特幣網絡出現「硬分叉」,其中一個分支運行較早版本的比特幣軟件,另一個分支則運行更新後的比特幣軟件,導致兩個版本的比特幣網絡並行運行,以及比特幣網絡的底層區塊鏈分裂。若發生有關「分叉」,可能對比特幣的價格和流動性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造成不利影響。
x. 空投風險:向比特幣網絡參與者大量贈送比特幣(有時稱為「空投」)可能導致比特幣的價值以至子基金的比特幣期貨投資顯著及出乎意料下跌。
xi. 骨牌風險:如加密生態系統的任何主要參與者倒閉(例如錢包及交易所),可能對比特幣等虛擬資產的價值及子基金的投資價值造成不利的骨牌效應。
4. 比特幣期貨風險
• 市場風險:期貨合約一般涉及直接投資於證券及其他傳統資產的風險以外的額外風險,而且有關風險可能更大。比特幣期貨價格過往一直大幅波動,並受上述引發比特幣價格波動的因素顯著影響。與傳統市場相比,CME比特幣期貨的市場可能發展尚未完善,流動性較低及波幅較大,而且風險較高。子基金對比特幣期貨的投資價值以至子基金資產淨值可能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大幅波動及下跌。
• 流動性風險:比特幣期貨市場相對較新,可能會出現流動性不足、市場受干擾或波動的期間。在這些期間,可能難以或無法物色願意以理想價格及足夠規模進行交易或買賣持倉的對手方。CME比特幣期貨市場仍在發展中,長期CME比特幣期貨目前的成交量薄弱。流動性可能進一步受市場狀況及預期、持倉限額及抵押品規定等因素所影響。
• 比特幣期貨額度的風險:如子基金因比特幣期貨市場缺乏流動性、比特幣期貨市場受干擾、子基金經紀或上市交易所實施限制或因保證金規定、持倉限額或責任承擔水平等任何原因無法投資於比特幣期貨合約,以符合其投資目標,則子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因此,子基金的投資策略及轉倉策略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有見及此,管理人可能需要暫停增設基金單位,這可能導致基金單位的成交價與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之間出現差異。
• 期貨合約轉倉風險及高水風險:如果屬高水市場,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因期貨轉倉成本而受到不利影響。撇除其他考慮因素,如CME比特幣期貨的市場屬「高水」市場,即較遠期交付月份的價格高於較近期交付月份的價格,則出售CME比特幣期貨的價格將低於該CME比特幣期貨將轉倉的合約價格。因此,在轉倉時出售現有CME比特幣期貨的所得款項將不足以購買相同數目、於較後日期到期及價格較高的合約,因而形成負數「轉倉收益」,可能隨時間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不利影響。此外,高水市場可能在一段不確定的時間內持續,因此子基金可能長時間出現負數轉倉收益。
• 與比特幣的現貨價/當前市價出現重大非相關性的風險:考慮到子基金以期貨為基礎的投資策略,其資產淨值可能與比特幣的現貨價表現存在重大差異。因此,子基金的表現可能落後於與比特幣現貨價掛鈎的類似投資。如子基金對其後月份CME比特幣期貨的投資較多,其表現可能更大幅偏離比特幣現貨價格。
• 有關方規定強制措施的風險:有關方(例如結算經紀、執行經紀及CME Globex)或會在極端的市場情況下就子基金對比特幣期貨持倉規定若干強制措施。這些措施可包括暫停交易、限制子基金期貨持倉的規模和數目及/或將子基金期貨持倉強制變現而無須事先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或需在符合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最佳利益而無須事先通知基金單位持有人,以及按照子基金的組成文件之下採取相應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實行另類投資策略。這些相應行動或會對子基金造成不利的影響。
• 價格限制風險:CME對CME比特幣期貨設有動態價格波動上限。一旦達到動態價格波動上限,或會暫時停止交易或不得作出超出該上限的交易。這可能會限制子基金投資於CME比特幣期貨的能力。
• 槓桿風險:子基金對CME比特幣期貨的投資需提供保證金或抵押品。由於抵押品或保證金或類似的付款額增加,子基金可能需以不利的價格將其投資變現,以應付須追加的抵押品或保證金。這可能導致投資者承受巨額損失。
• 交易所結算所倒閉的風險:如有關交易所的結算所破產,子基金可能須就其作為保證金的資產承受損失風險。概不能保證有關結算所破產保障(如有)可有效地容許子基金取回其作為保證金存入的全部或甚至任何數額。
5. 新產品風險
• 子基金是採取主動管理及以期貨為基礎的ETF,直接投資於CME比特幣期貨。這類ETF相對較新,而且子基金是香港首批以虛擬資產期貨為基礎的ETF之一,因此,子基金的風險可能高於投資於股本證券的傳統ETF。
6. 集中風險
• 由於子基金的投資透過投資於CME比特幣期貨集中於比特幣市場,與較分散投資的基金相比,子基金較容易受比特幣價格的波動影響。此外,子基金持有有限數目的CME比特幣期貨,而且主要是即月CME比特幣期貨,這可能導致子基金(若與較多元化的基金相比)有較大的集中風險及價格波動情況。
7. 其他貨幣分派風險
• 投資者應注意,所有基金單位的分派額僅以基礎貨幣(美元)支付。倘若有關基金單位持有人並無美元賬戶,基金單位持有人或須承擔將分派額從美元折算為港元或任何其他貨幣的有關費用和收費。基金單位持有人亦可能須承擔與處理分派額有關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費用和收費。
8. 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作出分派的風險
• 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支付股息,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上述任何分派額可能導致子基金每基金單位的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9. 交易風險
• 基金單位在聯交所的成交價受諸如基金單位的供求等市場因素帶動。因此,基金單位可能以子基金資產淨值的大幅溢價或折價買賣。
• 由於投資者在聯交所購入或出售基金單位時將支付若干收費(例如交易費及經紀費),這表示投資者在聯交所購買基金單位時可能須支付多於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款項及在聯交所出售基金單位時可能收到少於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款項。
10. 交易時段不同的風險
• 由於CME Globex開放時間可能正值基金單位沒有報價之時,子基金投資組合內投資的價值可能在投資者不能買賣子基金的基金單位之日有變動。
• 因上述情況而引起的任何應計市場風險亦可能增加基金單位價格相對於子基金資產淨值的溢價或折讓水平。
11. 對莊家依賴的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雖然管理人將確保至少有一名莊家為基金單位維持市場,而且至少有一名莊家根據相關莊家協議在終止做莊之前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但若以港元買賣的基金單位沒有或只有一名莊家,基金單位在市場的流動性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概不保證任何做莊活動均有效。
12. 終止的風險
• 子基金在若干情況下或會提前終止,例如子基金的規模跌至少於2,500萬美元。投資者於子基金終止時未必能夠取回其投資,並可能會蒙受損失。
產品視頻
基金目標及投資策略
投資目標 | 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是透過主要投資於即月CME比特幣期貨,提供在經濟上參與比特幣價值的投資機會。子基金不會直接投資於比特幣,亦不會從CME比特幣期貨收取任何比特幣。概不能保證子基金一定會達到其投資目標。 |
---|---|
投資策略 | 管理人為實現子基金的投資目標,已採取主動型投資策略,據此,管理人將訂立及將最多100%的子基金資產淨值(「資產淨值」)投資於CME比特幣期貨。 |
產品基礎貨幣 | 美元 |
交易貨幣 | 港元 |
增設/贖回 | 現金申請(只限美元)及現金贖回(只限美元) |
分派政策 |
每年(一般為每年3月)(如有)以美元分派,由管理人酌情決定。分派可由管理人酌情決定從資本或實際從資本以及收入支付。 |
基金經理 | 三星資產運用(香港)有限公司 |
受托人及登記處 | 滙豐機構信託服務(亞洲)有限公司 |
iNAV 計算代理人 | ICE Data |
基金資料
基金成立日期 | 2023年1月12日 |
---|---|
聯交所上市日期 | 2023年1月13日 |
財政年度 | 3月31日 |
資產類別 | 期貨 |
股本投資 | 以期貨為基礎 |
註冊地 | 香港 |
總資產淨值 (美元) | 25,074,756至 2024-11-20 |
已發行基金單位 | 5,750,000至 2024-11-20 |
管理費* | 資產淨值每年0.89% |
全年經常性開支比率^ | 0.95% |
基礎貨幣 | 美元 |
*請注意,此等費用在向單位持有人發出一個月通知後可增至允許的最高水平。有關須支付的費用及收費、該等費用的允許最高收費以及可能由子基金承擔的其他持續性費用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發行章程「費用及支出」一節。
^經常性開支比率數字是基於子基金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為止的中期報告 2023(未審核)所載的支出的年度化數字,以子基金同期的平均資產淨值的某個百分率表示。此數字可能每年變更。經常性開支比率數字的上限為子基金平均資產淨值的 0.95%,而任何超過子基金平均資產淨值 0.95%的經常性開支將由管理人承擔,不會從子基金中扣除。
即日預計資產淨值
- 三星資產運用(香港)有限公司網站的即日預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數據」)由 ICE Data Indices 提供,並在香港交易時間內每隔15秒更新一次。該數字僅供說明及參考之用。
- 每基金單位接近實時的指示性港元資產淨值以實時的港幣:美元外匯匯率計算 – 其計算方法是將每基金單位接近實時的指示性美元資產淨值乘以使用ICE Data Indices LLC提供的實時港幣:美元外匯匯率報價。
市場資料
日期 | 最後作價 | 變動 | 變動率(%) | |
---|---|---|---|---|
官方的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港元) * | 2024-11-20 | 33.9408 | 0.5872 | 1.76% |
每基金單位港元收市價 | 2024-11-20 | 33.3600 | 0.3800 | 1.15% |
官方的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美元) | 2024-11-20 | 4.3608 | 0.0756 | 1.76% |
*每基金單位最後的港元資產淨值屬指示性,僅供參考。其計算方法是將每基金單位最後的美元資產淨值,乘以使用WM Reuters於同一交易日下午4時30分(紐約時間)提供的港元匯率報價得出的假定外匯匯率。香港市場收市時,每基金單位的官方最後的美元資產淨值及每基金單位的指示性最後的港元資產淨值將不會予以更新。
交易資料
港元交易單位 | ||
---|---|---|
交易所 | 香港證券交易所 – 主板 | |
上市/買賣日期 | 2023年1月13日 | |
主要交易所時區 | GMT(格林威治標準時間)+8 | |
交易所編碼 | 3135 HK | |
彭博編碼 | 3135 HK | |
ISIN | HK0000902855 | |
每手買賣單位 | 50 個基金單位 | |
交易貨幣 | 港元 |
配置
槓桿作用 | 否 |
---|---|
積極管理 | 否 |
掉期基礎 | 是 |
衍生工具基礎 | 是 |
證券借貸 | 否 |
參與交易商
參與交易商 |
---|
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
韓國投資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
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
招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
莊家
港元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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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場莊家名單連結 |
產品文件
日期 | 標題 |
---|---|
2024-09-30 | 2024年9月基金月報 |
2024-09-06 | 產品資料概要 |
2024-07-31 | 年度報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3-11-30 | 中期報告2023 |
2024-09-06 | 發行章程 |
公告
日期 | 標題 |
---|---|
2024-10-18 | 公告 - 修訂年報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4-08-06 | 公告 |
2024-07-31 | 公告 - 年度報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更多
|
日期 | 標題 |
---|---|
2024-10-18 | 公告 - 修訂年報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4-08-06 | 公告 |
2024-07-31 | 公告 - 年度報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2023-11-30 | 公告 - 中期報告2023 |
2023-09-18 | 公告 |
2023-01-12 | 公告 - 子基金指示性資產淨值 |
基金表現
1月 | 3月 | 6月 | 1年 | 年初至今 | 成立至今 | |
---|---|---|---|---|---|---|
三星比特幣期貨主動型ETF | 36.45% | 55.48% | 28.40% | 123.60% | 104.25% | 301.55%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
---|---|---|---|---|---|---|---|
三星比特幣期貨主動型ETF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過往表現並非將來業績的指標
• 表現以曆年末的資產淨值作為比較基礎,股息不會滾存再作投資
• 這些數據顯示子基金於上述曆年的價值升跌。
• 如選擇的時段沒有足夠的數據,則未能提供過去的表現
• 投資者在聯交所購入或出售基金單位時支付的若干收費(例如交易費用及經紀費)及溢價或折價買賣因素沒有計算在內,這可能導致此回報表現不盡反映投資者的實況。
• 投資涉及風險,閣下未必能取回投資本金(不限於此風險),有關詳情請參閱ETF發行章程
• 基金上市日期: 2023年1月13日
• 每基金單位最後的港元資產淨值屬指示性,僅供參考。其計算方法是將每基金單位最後的美元資產淨值,乘以使用WM Reuters於同一交易日下午4時30分(紐約時間)提供的港元匯率報價得出的假定外匯匯率。香港市場收市時,每基金單位的官方最後的美元資產淨值及每基金單位的指示性最後的港元資產淨值將不會予以更新。
持有量概覽 截至 2024-11-20
總資產淨值(美元) (總資產淨值初值(美元)*) |
期貨合約總值(美元) (USD) | 期貨合約投資** |
---|---|---|
25,074,755.58 (25,074,755.58) | 19,592,232.00 | 78.14% |
名稱 | 編碼(BLOOMBERG TICKER) | 數量 |
---|---|---|
CME BITCOIN1124 | BTCX4 | 41.0 |
MICRO BTC 1124 | BMRX4 | 18.0 |
持有量 | 比重 |
---|---|
存款(USD) | 25.92%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HKD & USD) | 70.08% |
貨幣市場工具 - Amplify Samsung SOFR ETF (SOFR US) (USD) | 4.00% |
派息紀錄
除淨日 | 記錄日期 | 付息日 | 每股股息 |
---|---|---|---|
- 資料將會在第一期派息後顯示。
“可供分派淨收入”是指(i)淨投資收益(即紅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扣除費用及開支)歸屬於有關單位類別,也可能包括已實現淨收益(如有)根據未經審核管理賬目。然而,“可供分派淨收益”不能包含未實現收益淨額。 (ii )未聲明及未派發的“可供分派淨收入”,可以結轉為同一財政年度內的下一個週期可供分派淨收入。在財政年度結束時已經累積並宣佈在之後的財政年度的“可供分派淨收入”,可被視為該財政年度的“可供分派淨收入。然而,在財政年度結束時已經累積但沒有宣布的“可供分派淨收入”,而在該財政年度結束後立即在下次派息日支付的股息應作為下一個財政年度的“資本”部分。(iii)如基金可以從總收入支付股息,而從資本部分支付所有的基金費用及開支,所有從資本部分支付的費用及開支必須從總投資收益扣除來計算出“可供分派淨收入”。
過去十二個月最近期股息的組成(即從(i)可供分派淨收入及(ii)資本派付的相對款額)可向基金經理索取及於www.samsungetfhk.com 查閱。基金經理可修改上述有關從資本支付費用及╱或股息的派息政策,但須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事先批准,並向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警告:
注意: 正數可分配收益率並不表示正回報或保證分派的意思。投資者不應僅基於過往分派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投資者應參考本產品的招股說明書和其他發行文件(如產品資料槪要)以了解更多詳細信息,包括產品特性及風險因素。
關於資本支付或實際以資本支付分派的重要資料
- 管理人可酌情決定以資本或總收入向單位持有人作出現金分派(而同時將產品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及支出記入產品的資本/以產品的資本支付),以致增加可供分派的收入以支付分派,而實際上是以資本支付分派。
- 以資本支付或實際以資本支付分派,等於投資者獲得部分原投資額回報或撤回其部分原投資額或可歸屬於該原投資額的資本收益。任何涉及以產品的資本支付或實際以產品的資本支付任何分派的做法,可能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 若英文譯本與中文譯本之間有任何差異 ,則 以 英文譯本 為準。
數據提供者的免責聲明
實時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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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實時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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